跑堂都是年纪不过二十的英俊少年,端来的黑漆金托盘中是两个精致通透的白玉杯,请客人先喝。棠儿好奇地轻抿一口,有橙和淡淡薄荷香,咽下口齿留香,喉间清新舒适,呼出来的气息倍感舒畅。
菜前无人上茶,好像是算准了时间,棠儿感觉口中的薄荷橙香已经淡却,楼梯传出跑堂上菜的脚步声。
非花穿一身白色,相貌不比以往柔和,多了几分男儿该有的英气开朗。他看见棠儿先是一愣,神色恢复寻常,上了第一道菜。精美无比的白玉金嵌宝盖碗,打开花案繁复精巧的碗盖,汤色清亮,小块似嫩豆花又不像。
棠儿想起花无心的母亲说过,现在的春风得意楼是由非花打理,能叫他亲自伺候,想来这顿饭不便宜。她拿玉勺盛起一尝,口感特别,有种说不清的爽滑荤香,不禁问常敬霆:“这是什么?”
她的脸粉里透白,皎若明月,常敬霆嘴角露出满足的笑,故作神秘道:“先吃,等会儿我再告诉你。”
见他有意卖关子,棠儿也没多问,拿起青玉镶赤金箸尝了第二道菜。这菜更奇怪了,带着些许肉香嚼劲,韧而入味,像是蹄筋又不似,吃下不觉半分余腻。
上来第三道菜,肝片两面焦黄煎得极嫩,搭配数片红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