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哪边都很有道理。
按照习俗,要求分族产的人肯定是大大的败家子,要被正人君子们喷个狗血淋头,但是律法并无规定,族产不可分,族产是家族内部的约定,而不是官府盖章背书的律法,如果有族人要求按家产来分,官府就该帮他们分。
朝臣们讨论来讨论去,又开始讨论,按照诸子均分家产的律法,父辈将置办的田地放入族产,而不是留在自己名下,是否有钻律法空子,隐匿家产,对其他子嗣不公的嫌疑。
这事怎么说呢,若是无人当众提起,大家都在做同样的事,而且都有这么做的理由,肯定不会有人去反对。但是被人在朝会上提了,就算心里想支持这么做的人是大部分,这话却不能这么说。
如今正是明君临朝,贤臣当道的大治之世,奸臣贼子在朝堂上是没有立足之地的,既然大家都是“忠臣”,那就只能说些忠臣该说的话。
所以,皇帝的“忠臣”们,讨论了大半天,最后达成了共识,赞同周府尹的意见的确是老成之言。
这种事,民不告官不究,但是有人告了,官府就该帮他们分。
当然,达成这个共识的时候,他们心里都打定了主意,回家后一定要好好敲打敲打家里的人,不能让自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