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混蛋。
这下,我人生中仅有的一点逃亡的乐趣也没有了。我开始变得无所事事,像只游魂在街头广场到处游荡。
直到我认出方汀,认识那拉。
我不知道自己是缺乏母爱,还是喜欢挑战,总之,我喜欢那拉。因为她是一个不可征服的女人。
她有钱,有权,有趣。十分迷人。
她喜欢各式各样的男体,但一定要漂亮。她的字典里不允许出现“丑陋”二字。
方汀是她的男宠猎头,她告诉方汀她不喜欢洋人,方汀信了。而我没告诉方汀她玩黑人壮汉玩得多狠。呵呵。
有一天,那拉忽然告诉我,她有一个儿子。一个很好的儿子。
我也告诉她,我曾经有一个妈妈。一个很好的妈妈。
伏特加把她弄得有点醉,她笑得十分迷离,开始说他的儿子。
她说他长大了,喜欢上了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喜欢另一个男人。
她问我怎么办。
我说:杀了那个男人。
她问怎么杀。
我想了想,说:车祸,火灾,溺水,神经性中毒。有一万种方法。
她说:那人时常坐火车,要不我把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