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量筹钱,然后跟那个马同峰谈判,希望先拿一部分钱让他放过母亲,剩下的钱他们再慢慢还。
虽然力有不逮,那人却是已经拼尽了全力来救妈妈了。
他对妈妈那么好,妈妈也喜欢他。那么,即使她死了,妈妈也能幸福地过完下半辈子吧。
沉默了一会,江浅浅做出了决定:
“你们先放人,并且承诺绝对不再伤害我妈妈和其他亲人,我才答应捐肾。”
虽然提出了条件方家也答应,但法律有自己的程序,人已经关进去,也不是原告说撤诉就马上能放人的,必须等到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原告申请自诉,然后才能申请撤诉。
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的。
方家要求江浅浅在这期间,先去做自愿捐肾的公证书。
为了让母亲尽快被放出来,少在看守所吃点苦,江浅浅答应了。
以她的身体条件,捐肾就等于自寻死路。
蝼蚁尚且贪生,没有人在做出放弃生命的决定时会不害怕,江浅浅也是如此。
母亲不会赞同她这么做,甚至外婆舅舅他们都不会赞同。
这件事她只能背着他们默默去做。
独自走进公证大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