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这“盗户”背后的水真的很深,深的让周士相既是愕然,又是可笑。
原来隆武二年清军入闽后,福建社会治安大乱。寿宁县境的百姓十家有七家为盗,清廷任命的官吏不敢抓他们,但又不能任由他们为盗作乱地方。于是时任知县花了重金招抚这些为盗百姓,将他们另称为“盗户”。为了这些“盗户”能够安生在乡,不再到处流窜为乱,影响地方的政绩,这知县和手下的吏员们刻意拉拢这些“盗户”,或给他们免赋,或逢年过节给他们发放钱粮,以此来让盗户“老实”。
每年寿宁县衙都要给盗户发放一定数量的钱粮,其他农具和种子方面也都有补贴。每年正旦前夕,盗户都会额外领到一笔数额不算多的猪肉补贴。县里大小官吏也不定期会探访盗户,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基本是有求必应。甚至于盗户家的子弟考童生、考秀才,该县的学官也都会给予特殊照顾。如当年该县核考录中童生二十人,那之中必有一半为盗户子弟。除此之外,县里六房的吏员和闲差帮办等职的新进人员,也向盗户大开方便之门。种种措施,只为能让这些盗户不再为盗,亦或说当地官府百般讨好盗户,只是求他们不要闹事,影响官吏的晋升之途。
在寿宁官吏看来,盗户们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