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时髦。邻居家出去猎了颗鞑子人头换来钱粮米面和肥猪,一家老小过得滋滋润润,自家男人却窝在屋中,锅里别说肉了,连个米汤都见不着,这女人心里肯定有意见,这男人也会觉得自己窝囊。于是,不论他是否愿意,或有足够勇气,在邻居族人和妻子的目光“逼视”下,他只能也去赶猎头这个时髦,要不然他会被族人们讥笑,会被妻子埋怨。
猎头令的全称是《猎满州头颅赏赐令》,颁行地点是在湖南的沅州,时间是永历十三年(伪清顺治十六年)大年初一。
明朝也好,后世也好,大过年的,衙门总是不办公的。但战争不会管你过不过年,广西提督线国安年都不过便大军杀奔柳州,湖南的太平军自然也没心情过什么年。
本着你不让我好过,我便让你过不好的原则,周士相一面组织沅州防线应对清军大规模进攻,一面开始了他计划已久的猎头令。
该令鼓励湘黔边境土人勇敢猎杀满州兵,以割取满州兵头颅从太平军这里换取丰盛的奖励。奖励有金银,有米面,有布匹,有铁器,更有猪羊肉,甚至还有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可谓从货币到实物,无一不足。
初期,猎头令只是针对投附太平军或被俘的土兵,且只限以满州鞑子首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