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汉儿不为奴 > 正文 第四百八十四章 六官 科举
    忙着发行粮票和铸新钱谋利积蓄实力时,周士相相继委任了六官。年前未东征前,大学士郭之奇带来的圣旨除了封他为兴平伯外,就是给了任六官的权力。

    六官即为吏、礼、刑、户、兵、工六官,负有察言、承宣、审理等职,以方便施政。除了给任六官的权力,圣旨上还允许周士相委任官职,武官可达二品,文官却只能达六部主事级别,而主事一般是六品官。显然,永历这道圣旨对于文官的任免还是卡得极严,从中也能反应出永历朝廷上下还是有着旧思维,即“文贵武贱”。

    在此之前,只有金厦的延平郡王郑成功于永历九年(伪清顺治十二年)被特准设置六官。如此不能看出,永历允设六官的前提是该藩(员)与朝廷联络中断,或相隔遥远,为便施政,这才特旨放权。

    因吴六奇突然进犯惠州,周士相不得不提前东征,以致六官一直未设。潮惠大捷后,周命徐应元为报捷使往昆明报捷,考虑徐应元并没有正式官职,便命他为工部官,按圣旨所给权力,定的是六品。回到广州后,补充六官的事情宋襄公提了多次,周士相便拟了人选任了下去。

    吏官委的是从前李率泰的幕僚桂永智,礼官则是致仕在家的原崇祯朝礼部主事郭天叙,刑官则是原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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