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做偶像,我是职业的 > 正文 第28节
无论分成如何,公司都是稳赚不赔的。

    “分成的比例我接收。”李益合上合约,对酬劳部分没有什么异议,“但是时间,太久了,最多两年。”

    公司的本意就是分成可以让,时间越长越好。

    于是李益和公司人员就时间的问题,你来我往了很久。

    最后定下了五年,二八分成,但是李益有对自己作品的选择权,公司不能强迫他接工作。

    星焰这种级别的公司,本来就不会强迫自己的员工做些不愿意做的工作。因此对这个结果,双方都比较满意。

    当场签下了合约。

    顺便说一句,底薪和五险一金依旧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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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完合同,朱明嘱咐李益,他可以休息个一两天,马上公司跟节目组谈好了,他们七个人就会忙起来了。

    离开时,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笑着跟李益说:“你之前没在公司,粉丝们给你寄了很多东西没来得及给你。今天好像工作人员都给你送到宿舍了,你回去别太惊讶。”

    礼物?

    李益想了一下,是信么?

    想着打开了门,堆满了半间客厅的礼物,就这么突然出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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