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剑日自哂,为文竟何成。
时命乃大谬,弃之四海行。
这首诗是由诗会上一个名为谢永的数次不第的文人所做,只是他酒后的一番牢骚语,借古讽今,借西汉贾谊,抒发一下自己空有一身文武才能,却得不到不受重用,报国无门。
但不知这首诗怎么就流传了出去,被御史台的人告到了皇帝面前,一番歪曲扭解之后变成了文人嘲讽皇帝前段时间入道观,封道人为国师的事情。
更严重的是颈联,“学剑日自哂,为文竟何成”,日在前,文在后,两字合起来正是皇帝名字中“旻”字。日文一前一后,岂不就意味着“旻”首身分离。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犯了帝王的大忌,更别说两罪并犯。萧旻当场就下令将那场重阳诗会的人,无论男女,无论官职,一并下狱,交由大理寺审问。
因为诗会是在鹤颐楼举办的,后世的史书之中将这场变故命名为“鹤颐诗案”,成了后世了解文字狱的一件典型案例。
第70章
诗案的结果出来的快的让人咋舌, 仅仅是半天的大理寺、御史台、刑部三司会审, 审判结果就出来了。
在皇帝间接授意下, 与其说是审问,不如说是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