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冲入覃军阵营。
要知道主帅这么做的几乎没有,冲在最前面的确能鼓舞士气,可同时也意味着最危险。
而覃军发现最先头的青年是赵军的大将军后,顿时擂鼓喧天,一拥而上,那可是赵军的大将军,若是杀了他,不仅可以直接败掉覃军的士气,还意味着升官和大笔的银两。
于是一窝蜂的冲上去。
可身骑烈马的青年浑身长满了尖刃,他身上的利刃会刺向每一个冲向他的覃军。
纵然群攻,也不过是一败而已。
这些覃军半年灭十三路起义军,收回十多郡,他们自认是最厉害的兵卒,自认他们可以战无不胜。
直到面对眼前的赵军,半年内用功绩树立起来的自信顷刻间荡然无存。
他们怎么这么弱,他们怎么死了这么多人,他们打不赢。
和士气低迷慌乱的覃军不同,覃军的每一个人双眼都是红的,想活着,那就打败他们。
他们没有退路。
想活着,只有打败他们。
这是他们唯一活下来可能。
既然这样,那么,冲吧,杀吧。
覃军倒下的越多,活下来的目标才能越发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