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喜欢。
宁姒清楚地认识到,那个名为“戒掉姜煜”的计划在今天彻底宣告失败了。
或许她一辈子都不可能成功。
都怪他过于惊艳,从此再也没有人能入她眼。
宁姒认命地垂眼,身子微微动了动,却感觉到膝弯处有些硌人,她晃了晃小腿,出声问,“阿煜哥哥,你腕上是不是戴了什么,硌到我了。”
姜煜将宁姒抬了抬,手腕一动将一串手珠捏在了手心,墨绿的颜色,看上去清雅却冷淡,“这个,和给你的红玉手串是一对的。”
姜煜偏过头来,瞧了瞧宁姒搭在他肩上的手,“姒儿妹妹没戴呢,不喜欢?”
宁姒满脑子都是“一对”“一对”“一对”,下意识回,“不,喜欢。”
咬字间隔有些短,姜煜听岔了,追问,“为什么不喜欢?”
“不,没有,我很喜欢。”
“那为何不戴?和你今天这身很衬。”
“我……忘了。”
姜煜沉默了下,突然轻笑道,“姒儿妹妹,你又是不肯喊‘阿煜哥哥’,也不戴我送你的手串,可是还在为当年阿煜哥哥突然离京一事生气?”
“哪有,再大的气三年过去也该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