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用鼻子碰那页信纸。炉火明明暗暗,映得纸上的字摇摇曳曳——亲爱的柏老板,我到阿尔卑斯山脚下了。
我住在山下的农场里,在这里能远远看见勃朗峰的雪顶。
现在是晚上,我在炉火边给你写信,壁炉里的柴是我自己劈的,我脚边有一只——这段你不要给vico看,以免他认为我在外面有私生子——我脚边有一只刚满一岁的牧羊犬。
昨天我熟悉了一下农场的环境,今天跟人一起放了一天羊,休息的时候我躺在草地上,有只很大的山雀竟然飞过来踩我的脸,我跟它搏斗一番,最终败北。
离开城市的感觉很奇妙。
在人多的地方我觉得我像个必须跟周围都配合得上的零部件,跑到没什么人的地方反而觉得自己更像个人。
今天白天,我看着羊群,想人跟它们的区别。
没想出来。
羊身上有股怪味。
山里的星星很亮,很多,就像我们那次开车出去在山里看到的一样。
庭信纸的背面还有一幅用钢笔随手画的速写,寥寥几笔勾勒出壮阔连绵的雪山,还有一些星星点点的,不知是天上繁星还是人间灯火。
柏昌意将信读了三四遍,方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