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悠觉得应是霍都的人,毕竟只有他在弗告城有人。
他和相城应该是兵分两路了,一个在山上,一个在山下。
可她不想见,是真的不想再见相城。
她若见到相城,他一示弱,再卖卖可怜,再油嘴滑舌的说上那么几句,她估计又会心软。不,这次说什么都不行了。那人一不高兴,动粗,囚禁,杀人,样样都来。甜蜜时是真甜蜜,混球时也真是混球。她若是打得过他,就还能凑合过日子,大不了拳脚相向,打个平手。可她压根打不过,次次只有受罪的份儿,她不要过那种屈辱的日子,她不要跟这个杀|人|犯过日子。
步长悠摇摇头,说自己并不认识他们。
但为以防万一,她决定先不上山去。她从荷包里摸出一小块碎银子,又递与卖肉羹的姑娘:“姑娘,我来村子里是来寻亲的,可亲戚早就搬走了,我无处可去,能不能到姑娘家借宿一晚?”
那姑娘嗐了一声,一把将银子推回来,道:“这就见外了,谁在外还没个难处,只不过俺家不富裕,大妹子别嫌弃就好。”
步长悠让道:“这点钱不算什么,隆冬快到了,拿去做身棉衣吧,全当见面礼了,不然我也不好意思白吃白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