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山本润子也演唱请给我翅膀。同年世界杯,作为日本队应援歌。可以说是相当有名了,而且具有正能量的意义了。
不过如果要采用这首已经发表过的《请给我翅膀》作为程在天的表演曲目,那么就必须获得授权了。
虽然仗着信息不发达,九十年代的乐坛的汉化高手一大堆,但是买版权的翻唱和没买版权的抄袭,区别很大。翻唱和侵权抄袭是两回事,翻唱就是买歌收歌的一部分,给原方交付了版权费的,否定翻唱是没有必要的。
虽然现在不论是翻唱或者抄袭,对于身处于网络不发达的年代的人民群众来说区别不大,但是陈可欣可不想程在天成名已久之后,再被人人诟病,落个晚节不保,所以陈可欣当即决定去日本,把这首歌的版权弄到手。
不,不仅仅是这首歌,她还可以直接买一大堆版权,那么无论是自己以后开娱乐经济公司,还是卖给其他艺人都是占尽先机的。如果她买了版权之后,还有人要在无授权的情况下汉化,侵害权益,她还可以像迪士尼的法务部学习,靠打官司收费发家致富。
这么美妙的一个发财机会,光是想想,就觉得妙得不行。啊,对了,这件事干脆不要假手于人,自己去办好了。免得把赚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