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我拿着张总给的戏票去了复旦大学。
欧先生的讲座在一个半圆形的阶梯大教室里,我坐在中后排的位置上,离上课还有二十分钟,身边就坐满了人。
铃声响的瞬间,欧先生进了教室。
他穿了一件乳白色的高领衫,外面是细小蓝格子的西装,黑色的长裤。
我趴在桌子上,仔仔细细地看他,不得不跟自己承认:欧锦江先生其实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看的人。
但是我从前从来没有特别留意过。在他那里实习的时
候,我是个大学生,而他是个社会上的,已经工作了的人,这样的人如果不认识,走在街上问个路的话,我是可以管他叫叔叔的,叔叔,请问23路车站在那里?叔叔,请问附近有肯德基吗?叔叔,你孩子找家教吗?
认识了他之后,这种对身份差异的认知就更明确了,来见他的访客无不点头哈腰客客气气,而他愿意见面谈话的却寥寥无几,他能修改外国政要访问行程,上电视新闻的地方大员也要找他出主意,而他自己对这些特别有数,无时无刻不表现着他的傲慢无礼,不把别人当回事儿的样子,我给他工作了好几个月,他连我叫什么都不知道。
所以我就算再怎么喜欢漂亮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