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掌心痣 > 正文 第55节
    庄恪和陆晚拢共又见过几次面?他对她不过是情窦初开的懵懂好感与好奇,要是不发生这件事,等两人空间距离与社会阶层拉开,风一吹也就淡了。若干年后,庄恪甚至不会记得有个叫陆晚的姑娘曾出现在生命中。

    可当俏丽的小护士带着满脸来不及擦净的血冲上来揪住自己的领子时,庄恪发现,他在隐约间期待着对方自投罗网的这一瞬间,已经很久了。

    不然,庄恪为什么不去医疗条件更好的帝都,而是固执地留在南江?

    他从未放下,也根本放不下。

    人在失明前见到的最后一抹颜色最美。

    庄恪依旧不承认自己有多喜欢陆晚,只是恰好,她是第一个让他留下强烈印象的女孩,也是他在健全人时期记住的最后一个;一看到陆晚,庄恪就变回了十七岁的自己,家世煊赫,学业有成,少年得意。

    陆晚个子小,站直了也只到少年的下巴;她说话时为了气势不输,会拼命昂起头;她漂亮,精巧,眼睛流光溢彩,处处鲜活可爱。

    她还会一次又一次地追问:“年级第一,你名字到底怎么念啊?”

    想起这些,庄恪拿指尖弹了弹守宫的额头,笑笑:“说一万遍也记不住的,还问个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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