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与前两起明显存在许多不同,如果仅凭死者也是有钱人这一点就简单粗暴的并案, 似乎缺乏说服力。
刘捕头他们也是这个意思,闻言便道:“属下记得前些年曾发过一次案子。有个盗贼入室劫掠,连犯数案之后被捉, 审讯时却对其中三起死活不认。当地官员也觉有异,复又调查,果然捉到另一名歹徒,原来是他故意跟在后头混淆视听。若非那官儿心细,只怕要叫第二名人犯逍遥法外了。”
晏骄反驳道:“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模仿犯罪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我个人还是更倾向于并案处理。”
模仿犯罪这个专业术语是她第一次说,不过因为十分浅白易懂,大家一听也就明白了,都觉得这个形容很是简洁明了。
“模仿犯罪可能是祸水东引,也可能是变态崇拜和追随,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见众人都看过来,庞牧也投来鼓励的视线,晏骄继续道:“从犯罪者的角度来考虑,自然是模仿的越像越好,可秦勇一案呢?除了主人家有钱之外,竟无一相似之处。难道犯人会看不出么?若这么简单叫人断定为不同凶手所为,岂非前功尽弃?”
图磬愣了下,不得不承认她的说法似乎更有道理。
庞牧点点头,“还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