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诱拐完全两码事。
金氏对莫恩庭的话表示了认同,她想救女儿,可是不知道怎么救,在公堂上她能做的只有实话实说。
“既然人家母亲都证明了,是她自愿签的卖身契,对方也给了银子,那这姑娘当然是莫家的人。”事情简单,县官也想尽快了结这事,对着跪在堂下的红姐道,“你不是姑娘的亲娘,跑来告什么状?”
“回大人,你别听他们胡说。”红姐恶毒的看了金氏一眼,“金氏早已被休,她有什么资格卖洛家的姑娘?再说,这样一个大姑娘岂值三十两?还有,金氏还占着洛家的屋子,要叫她还回来。”
“那你又是谁?洛瑾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莫恩庭开口,“你既不是她的娘,又不是她的长辈,凭什么来这趟公堂?”
作者有话要说: 加更,12点,最近我好勤奋。
微博的话,实在是空的,我这人懒(我才不会说我没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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