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给这马尾编了松松的马尾,看起来很随意,却又是带着心思的。
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和平时不一样。
平日里俞锦绣喜欢在穿着上费心,一层一层堆叠着各种元素,她说这叫混搭。程廷看不出这混搭有什么名堂,只觉得在她身上,每一件小小的搭配都显得自然,却又能在必要的时候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大家说这就叫时髦,程廷不置可否。
他只知道,过去自己总是觉得俞锦绣一门心思钻在穿衣打扮上,没有丝毫的进取心,可现在他觉得她不论在什么领域都能将自己的光芒发挥到极致。
这究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还是她身上真的有不少的闪光点?
正思忖着,他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
俞锦绣抬起眼的时候,不由笑了。
今天的程廷穿着篮球队服,背心配短裤的搭配让她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二十年后。原来不管在哪个年代,篮球服都没有多大的变化,简简单单的样式上印着“雅城市鹿北区物资局”几个大字,下面还有小小的两个字——程廷。
“一会你会给我打气吗?”程廷突然问了一句专属于小年轻的话。
俞锦绣感觉自己好像是一下子就回到了学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