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里面明确规定,偷盗婴幼儿将依法从重处罚,缴纳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依法判处死刑,没收全部财产。
嫌犯徐慧蓉于1994年蓄意从慈安医院偷走时家之女,将其藏匿16年,依据其犯罪情节轻重,本庭宣判,依法判处徐慧蓉有期徒刑六年,罚款三万六千八百七十四元,即日执行。
嫌犯林文雄长达十六年暴力殴打时家之女,致其健康受损,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即日执行。
听到宣判,徐慧蓉面如死灰,她双手紧握,低着头没有辩驳。
而林文雄怕得双腿打颤,挣扎着哭喊,脖颈的青色血管都爆了出来:“我冤枉啊法官大人,这一切都是徐慧蓉做的,不关我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不知道林歌不是我女儿,我以为她是我女儿,我打我自己女儿不犯法啊,法官大人,我不想坐牢……”
法官和法警点头示意,法警立即制住林文雄,强制拖着下庭。片刻,徐慧蓉抬头,转身下庭时,余光扫过旁听席,蓦地怔住。
座无虚席的旁听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