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会好意思说吗!

    时歌微笑:“我喜欢红烧肉,谢谢叔叔了。”

    林建海听见,也学着她说:“我喜欢红烧肉,谢谢叔叔了!”

    林国邦:“好嘞!”

    赵秀蓉:“……”

    ——

    林国邦是做饭的好手,方圆十里的人家,不管红白,只要摆酒都会请他去掌勺。

    今天招待儿子恩人,他杀了只下蛋鸡,炖了锅香浓鸡汤,切了块五花肉做红烧肉,还炒了碟土豆丝和豆腐,拌了碗粉条,丰盛得像在过年。

    林建海很开心,家里一向只有三个人吃饭,现在多了个人,热闹得不行,他不时给时歌夹他最喜欢的红烧肉:“姐姐,肉!”

    赵秀蓉看着五味成杂,村里和林建海一样大的,生的孩子都到她肩膀了,她不是没有昧着良心想用钱买个媳妇,但买卖也讲究你情我愿,她不愿意逼迫别人,见钱眼开的父母不少,但要是闺女自己不同意,她也不会强人所难,所以到现在,林建海还是光棍一个。

    这个时知青漂亮又文雅,建海也很黏着她,可她怎么看得上一个傻子呢……

    红烧肉烧得色泽透亮,入口即化,但赵秀蓉嘴里苦苦的,林建海十岁之前,谁不夸她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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