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

    是了。

    刘春华不在意。

    许富原配一直是她眼中钉肉中刺,她养着许翠已经是看在许富的面子,至于母爱,抱歉,她的女儿只有许俏。

    许翠对她而言,不过是借住在她家的陌生人,仅此而已。

    “哦。”时歌夹了一筷子野菜,脆脆的,香香的,正符合她的胃口,她也不客气,直接一扫而光。

    原来的许翠下地做活帮许家挣工分,她要多吃点,才能把这些年本该属于她的肉补回来。时歌想着,又把柴火上慢慢炖着的鸡肉全部吃光。

    鸡是许翠养的,有两只,喂来下鸡蛋卖,因为许俏这几天闷在床上哭,今天刘春华特意杀了只鸡给她炖汤。

    时歌吃了饱饱一顿,有些虚弱的身体舒畅不少,她收拾好碗筷,也整整齐齐堆到灶台上,拍拍手,出去了。

    以往这些碗筷都是许翠默默洗干净,现在换成时歌,她当然不会洗,她是每天挣工分的人,家务就该天天在家躺着伤春悲秋的人来做。

    刘春华要是不舍得,要想帮忙,她反正也不拦着。

    70年代末的农村没什么条件,时歌草草洗漱完毕,打着哈欠回房了,按照原书的剧情,半夜会有村民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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