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把带她去了酒店。喝酒,抽烟,听着音乐,彻夜纠缠。
那之后,他经常会出来找她,只要有时间,两个人都尽可能见面,呆在一起。她想他应该是喜欢自己的,因为有一次问他为什么一直看自己眼睛,他答说:“唔,可能是你的眼睛让人有一种想要倾吐全部心事的欲望吧。”
那个夏天,她跟他学会了很多技能,好的,坏的,很多。抽烟,抓娃娃,酒吧里熟练的点酒水,以及说话用礼貌用语。在她看来,他性格中有很矛盾的地方,放荡起来无比放荡,但是偶尔西装衬衫一穿,香水一喷,就又成了有钱人家的斯文好教养的公子哥一个。她不喜欢他穿西装衬衫的样子,却控制不住的又为之着迷。为了见他,逃学翘课,她都不在话下。
跟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她抓娃娃的技术突飞猛进,已经不满足于家周围那些过于容易得手的机器了,他就骑着摩托车带着她去更远的地方去。上海明明是她的主场,但跟他在一起后,她才发现自己从前日子过得真是单调,眼界也是小的可怜,跟着他,她像是重新认识了这个地方,每一天都过得无比新奇。
两个人像恋人般持续约会,但对于将来的打算,他从未说过,她也绝口不提。他们这段感情的开始,本就是一个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