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琴?”
他答:“因为可以认识其他学乐器的女孩子。”
“喜欢学乐器的女孩子?”
“你不喜欢吗?”
“非常喜欢了,喜欢的程度仅次于熊猫。”美男哥咧嘴穷笑,“后来认识了吗?”
“当然,不认识我去学干嘛。”
金不换刚刚在旁边树林里给自己编了一个花冠,戴在头上,也拿了罐啤酒走过来。她一过来,美男哥就转身走开了。她今天穿一件公主袖、松紧胸的碎花短上衣,头上戴顶小花冠,再加上露出肚脐眼,可爱到爆,甜中还带点小性感。反正她这样子美男哥不敢多看,他怕看多了心脏会不舒服。
美男哥走开,金不换站过来,也看了一会儿大妈们的表演,喝着啤酒,随口和身旁的李一马说:“我小时候也有学过竖琴,不过没坚持下来,老师评价我说是长期处于弹棉花水平,后来就不高兴去了。
他想象她把竖琴弹成棉花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
“我准备将来退休后,就和那些阿姨们一样,从头开始练起,每天去公园里表演。对了,你觉得我学什么乐器会比较好?”
“个人的话,”他对她看看,说,“比较喜欢会吹奏乐器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