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年乌拉圭空难雪山食人事件。
四十五名乘客遭遇空难,起初只剩下二十九人,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不断的有人死去,从第十五天开始,有第一个人对着尸体发呆。
其他人也一样,死去的人是熟识的同伴,但所有人都已经在死亡线的边缘,饿红了眼,人性跟对回家的渴望让他们硬生生的撑了十五天。
摒弃人性也许能活下去,坚持一定会死。
短期内被营救的可能性不高,剩下的活人对此心照不宣,于是签了协议,“如果接下来我死了,剩下的人都有权利吃我的尸体。”
雪山度过了七十二天才被搜救,只余下十几个幸存者,他们除了身体反应之外,还得了严重的心理疾病。
世人在称赞他们的获救是奇迹的同时,也在疑惑他们以什么活下来,雪山里理应没有任何食物。
这是十几个人被称作食人魔,被世俗所唾弃,长久受内心谴责。
关于这种论题的探讨,大家往往争论不休,分为两派,合法跟不合法。
徐扣弦是主张不合法,有罪,却不必为此承担责任那派的,但大前提是对方已经因为外力条件死亡,否则人任何人都无权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换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