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猪肉的伸出大拇指夸她:“行,你可真是个大方人。”
心里却在想:男方肯定是什么好人家,要不也不会女儿还没嫁过去,她们就急着去讨好。
幸好自己婆娘给自己生了两个儿子,要不自己真是得亏死。
这卖肉的,自然是认识这边上的人,带着他们去了一家小饭馆,借了纸笔,就让苏素写,不好意思的道:“我是个粗人,不认得几个字,还是你来写吧?”
反正他也有几分眼力,这母女俩都带着手表,虽然穿的不起眼,可是那肌肤白皙,眉眼清秀,应该是会写字的。
苏素习惯的是写毛笔字,对这钢笔还不习惯,就用眼神示意自己的女儿写。
唐宝接过笔,很快就写好两份,请人看过后,这才签字。
唐宝看卖猪肉的大叔急着回去,付给他伍拾元钱后,又打上了他那剩下的猪头猪脚的主意:“大叔,要不你把那剩下的猪头和猪脚也便宜点卖给我们吧?我们拿回去送人。”
其实猪头肉很香的,就是弄得时候麻烦了点,而且上回她们在那边的黑市上,这猪头肉都要壹元一角一斤,还不一定买的到,大都是被饭馆定去做卤肉卖。
“行,壹元一斤,”他说完见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