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便多谢你了。”
陆雁回不拘小节,但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
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上多少,木质的宅子,打开门时还发出吱吱嘎嘎的摇缀之声。
房顶上还铺着稻草,上面用一直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
她跳上房檐去吃,吓的沈括连声说,姑娘小心些,房顶不是很牢靠,仔细摔着了。
她坐在房上看他,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的紧,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
陆雁回是个路痴,住过哪里,走过什么地方从来都不记得。
但是她却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只要累了,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挡风遮雨的地方。
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她爹甚欢,飞鸽传书让她回庄。
她见过那位玉谷主,一身青竹长衣,端的面如冠玉。两人在武林大会时也颇有几面之缘。陆雁回对他的感觉,不算讨厌,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这样的人物作为夫婿,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
嫁人嘛,原该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