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时,也会酌情考虑。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次查出来的四千万逃税款,是林氏集团最近两年内逃的税,数额巨大且超过了林氏集团两年内应缴纳的税额的30%以上。加之这个案子在微博上闹得沸沸扬扬,宣传得极为广泛,不少媒体都来旁听,因而林跃最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七年,并处以两倍的罚金,加上滞纳金和原本该补缴的税等,加起来总计1.4个亿。
当然,因为逃税的主体是单位,罚金落到了林氏集团的头上。
七年!听到法院宣判,林跃的脸当时就白了,他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怎么还判这么重?
这还只是刚开始,第二天,闵局长的受贿案开庭。这个案子比较复杂,牵涉的人员比较广,林跃只是其中的一环。
法院开庭审理了许久,相关人等都被判了刑,闵局长因为受贿金额数目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判了死缓。而林跃行贿金额数目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