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姑娘的时候,就常跟她娘一起帮忙给人家喜宴上掌勺。刚嫁到老朱家时,她也还去过几趟,可这种掌勺并不能来钱,多半都是办席剩下的饭菜叫她拿回家去吃。可每次端回来的菜都是全家一起分的,统共也就两碗好菜,家里人多,一人一筷子下去就没了。费老大的劲儿就为了吃一口?觉得划不来的二嫂,只有推脱不了时才去帮忙,平常能歇就歇了。
三嫂的情况也差不多,她女红不错,平常的缝缝补补是看不大出来的,可她给六郎做的长衫,那是比镇上裁缝做的都好。可这手艺很难来钱,毕竟乡下地头谁家也没这闲钱请人帮忙做衣服,她又不可能去镇上开裁缝铺。思来想去,觉得大概可以做个荷包、绣个鞋垫啥的,卖给偶尔来村里的货郎,多少也能赚点儿针线钱。
其实这年头,几乎人人都有一门不赖的手艺,可怎么把手艺变现却是个难题。
对于怎么赚钱一事,王香芹是胸有成竹,二嫂、三嫂则是举棋不定。
相较而言,大嫂温氏那边就不同了,她压根就没空想这些,朱母快把她给逼死了。偏生,男人跟女人看问题的角度是截然不同的,在大郎看来,又没打没骂的,只是让陪在病床前伺候着,算个啥呢?
因此,在温氏又一次抱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