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人了!”
随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王星海虽主动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却偏偏给在逃人员提供了资金。
虽是激忿下群殴伤人致死,法不责众,偏涉案人员全都是他纠集在一起的。
于是几项原因一加一减,最后其情可悯,其行不恕,落了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下场!
王星海进了监狱,留下了结婚不到两年的妻子和不满周岁的儿子。
王国梁则面对着无穷无尽的赔偿,三名死者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林林总总加起来一百多万,在九十年代中期,这可算是一笔巨款无疑了。
还有在逃人员家属三天连头来他店铺里闹腾,要他赔钱,要不是你儿子,我们家孩子怎么能成了一个在逃犯?
王国梁没有给孩子们分家,他又是个有头有脸的生意人,他能不赔吗?
这是大侄儿王星海给弟弟王国梁的第一击。
接着是大侄女王贤慧,九十年代末期王贤慧恋爱了,非要嫁给他们县里印刷厂的周建军。
这个周建军爹妈都是印刷厂的职工,印刷厂生意不景气,周建军的爹妈全下了岗,除了一个妹妹,家里就一套印刷厂分的一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