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无法单凭一张不够清晰的照片就说照片上的这罐东西就是大麻。可其实,在我方提交的证据当中,有一份原告当事人的行程表。我们可以看到她去得很频繁的几个地方,美国科罗拉多,华盛顿,加拿大,甚至巴基斯坦,等等。大部分地方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大麻合法。当然,原告代理人也可以说这是巧合,而且始终无法直接证明殷女士有吸食大麻的习惯。可我们要搞清楚这一点,其实非常简单。”
刘臻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可这也算不上什么了。
自打看到程白拉出那张照片,听到她说出“抽大麻”这个可能时,她就已经知道事情坏了。
程白收了手上那几张照片,转向了审判席:“审判长,根据现在这些证据,我方有理有据怀疑孩子的母亲殷女士存在吸食大麻或者毒品的可能。虽然在国外这些地区吸食大麻不犯法,在国内也不涉及刑事罪,可我们现在的争议点是孩子的抚养权。我国《婚姻法》在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时,其法律精神都是以给子女提供最健康的成长环境为要。如果在存在这种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不去明确这种可能性,就贸然划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是对立法精神的违背,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殷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