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知道几天后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打来电话,按惯例要求当事双方在到法院调解,而方不让并未到场,只对他们说了一句话:“证据交换的时候再通知我。”
调解毫无疑问地以失败告终,就算是朱守庆费尽了口舌也未能让殷晓媛的态度有半分转缓。
因为方不让的不到场就是最好的答案——
既然方不让也没有调解的诚意,而她自己也不觉得还有转圜余地,自然没有必要听朱守庆那一通天花乱坠。
末了,朱守庆只能退而求其次:“那您觉得财产分割方面能谈吗?”
殷晓媛没有说话。
坐在她身边的便是那位法言所的王牌,著名家事律师刘臻,头发非常短,年纪将近四十,脸上有两道深深的法令纹,一看就是个不大好相处的人。
她硬邦邦地回答了朱守庆:“我的当事人在婚后承担了抚养子女、照顾了家庭的责任,而被告当事人对家庭却极不负责甚至出轨成性,怎么看也是婚姻的过错方。共同财产分割的话,我的当事人认为自己应当最起码该分到60%,而且还要附带损害赔偿。至于被告当事人在明天诚所的股权,我当事人也想要分一半。”
狮子大开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