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有天然立场的职业,这个职业本身就是要站在当事人这边,维护他们的利益,甚至有的国家存在“律师豁免权”。这个职业本身就是与公诉机关存在对抗性的,为的就是制约。
任何不存在对抗和平衡的架构,最终都会□□。
不给所谓“人渣”打官司?
好,有个道德败坏的人,死了邻居,凶手跑了,所有人指认是他杀的,检察院诉他谋杀。所有律师都不为他辩护,怎么办?
假如有一天你遭受到了非难和误解,这时候律师也不接你的官司?
你是愿意“宁杀错一千,不放过一个”,还是“宁放过一千,不错杀一个”?
有关于甄复国和曾念平,一切都只是推测。
证据在哪里?
知不知道为什么不管哪国法学界都有一条“疑罪从无”?
昨天我本来写了五千字,后面有一段是程白跟边斜聊为什么自己要接这两个案子,还要正常打。但写完删了。程白不是这种会跟别人解释太多的人,行内懂的人就懂,不懂她也无所谓。她也不标榜自己是正义。因为一切与法律有关的职业都只是达成正义的工具。
作为她当事人的律师,她只负责为自己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