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是大齐的三司之一, 是最高的司法机构。大理寺的建立, 是为了防止地方官员的权利过高, 自行勾决犯人的等权利, 所以才有了大理寺的设立。
如今的大齐, 地方官员并没有处决平民百姓和七品以下官员的权利, 所有的死刑一律报由大理寺主审。而刑部主要负责复合案件。
所以,在大齐,虽然大理寺卿的官职只有正三品, 但是权利却是很大。
如今沈皎手中拿着的这份案卷, 就是关于一场死刑的判决。而被判处死刑的却是一位妇人。
“这是京兆府的案子?”沈皎对下面的大理寺正问道。
“回大人,这正是今年京兆府的案子, 刚刚移送到大理寺。”左寺正陶孝答道:“此案件出现时, 也是轰动一时, 下官也有所耳闻。谋害婆母者,属十大不赦,按律重者临迟,轻者斩首。当时的京兆府尹判处此罪妇斩首, 以儆效尤,不知郡主又和疑问?”因着元嘉郡主从第一天今日大理寺起, 就要求大理寺的官员按照官职称呼她,所以他们平日里也只是称呼其为沈大人。
沈皎听后皱眉道:“可是此妇人之所以会杀死婆母,乃是因为其婆母想要逼死妇人以及妇人的孩子, 妇人只是在反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