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回到明初搞慈善 > 正文 第92节
则才更容易。

    先让这些地方变换规则,到时候拿下更多的地盘,也才更好影响。

    他先是发布了一条明确的政令“立户之人皆可留有私产”。

    这条政令一处,没有任何人发对,毕竟人们已经习惯女人挣钱了,再多一条立户,似乎也没有什么,毕竟成亲以后还是一户,财产还是一家的。

    然后就是城市规划。

    人行和车行划分开,若有马车上了人行,别管是百姓还是大户或是官,通通罚钱。

    头一回犯,只罚十文,第二回 直接罚一百文,若有第三回,那就是一千文。

    还有就是大力整治人口买卖。

    林渊可以从外面买人,但百姓和大户们不行,他们只能雇佣,卖身契被废除了。

    百姓们倒是没什么反应——他们可没有闲钱去买人。

    大户们倒是很不乐意,可不乐意也没法子,谁也不想去试试林渊的刀锋不锋利。

    不过大户们虽然嘴上应承,但却并不当真,毕竟他们的丫鬟小厮或是杂役,每个月都是有月钱的,这和林渊要求的雇佣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是,这些有卖身契的仆人,主人是可以随意打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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