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读大学前,你们在一起了?”
在一起,含义丰富。陈清焰即刻纠正:“首先,我认识原告时,原告已经年满十六岁。即使我和原告双方自愿发生关系,也只有碍道德,而没有触犯法律。再者,我和原告,并无这层关系。”
他回击的同样精准,陈清焰知道李砚想挖什么样的坑。
“你与原告保持了多少年的情侣关系?”
“十年。”
“原告周涤非在南城一中读高中时和你相识,之后,恋人关系维持十年,但原告陈述被告曾在她十四岁那年强制与其性.交,自此,掌控其六年,也就是到二十岁。这里,和你们情侣关系的时间轴上有大概三年的重合。而且,你在提交的证据里有原告就读一中时的健康检查报告,原告也有其入院堕胎记录,那个时候不第一时间出来指控,而身为亲密关系的情侣,任其被继续侵害?”
李砚渐渐变得咄咄逼人,却不乏沉稳。她避开“为什么”,让对方不能否认不得不认同自己对事件的另一种陈述。
法庭上沉寂如死水。
陈清焰眼波微动:“我不知情。”
“你和原告在保持情侣关系期间,是否彼此真心相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