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竟然能这么足。
可惜当姐姐的人高估了妹妹的事业心,低估了她的色心。
林蕊这么一大清早爬起床来,目标地点可不是实验室,而是护城河畔。
她可是要拉着她的小美人去欣赏清晨带着甘露的玫瑰花,在他耳边唱:“lies the seed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in the spring, bees a rose.”
虽然现在是大夏天,但只要是玫瑰花就行,做人不能太计较。
更何况,她发现了,苏木好像特别喜欢听她唱《the rose》。
每次他抓狂的时候,只要她一唱这首歌,嘿,效果堪比静心咒。
果不其然,凌晨四点半不到就被硬拽出门的人,原本脸色臭臭,看到面前轻雾下的玫瑰花海,再听到哼唱着的英文歌,眉眼渐渐舒缓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