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爪了。
当然,这手艺此后全便宜了她跟她妈。鸡爪吃完了,就着汤,她也能干下一大碗米饭。
林蕊满心期待地催促郑大夫尝尝:“妈,真的特别好吃。”
苏木已经盛好三碗白米饭,赶紧碰上一碗到嬢嬢跟前。
林母看看两个小的,再看看这一大电饭锅鸡爪,顿时头痛。
这么多,不吃完了全塞在周会计家的冰箱里头,跟人家小元元抢占奶糕的位置?
她夹了一根鸡爪到碗里头,叹了口气,认命地塞进嘴里头。
郑大夫那个年代出来的人,对鸡爪这些感情都一般,总觉得没有鸡鸭鱼肉进肚子实在,不像是个正经菜。
鸡爪一入嘴巴,她还没有动牙齿咀嚼,骨肉就自动分离。电饭锅煮了一个小时又保温到现在的鸡爪是随便说说的吗?肯定得入口即化,连骨头都能入味十足,能够直接嚼吧嚼吧咽下肚。
林蕊得意洋洋:“好吃不,妈,我的手艺不错吧。”
林母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你这精神头放在学习上,我保准你考不上中专也能读高中。”
林蕊立刻低头扒饭。
郑大夫,你看看你,哪有天是这么聊的。原本挺温馨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