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裴公罪 > 正文 第48节
冤?”

    裴钧正垂头看着李存志文牒封皮染上的道道血迹,一时没有答话,而萧临再问向值官与守兵,周遭也无一人敢多作唇舌——

    他们是不敢、也实在不知该如何言说此事。

    虽然朝廷设登闻鼓之举,古而有之,可上一回击响这堂中之鼓的是谁,眼下朝中,怕是已没人能记得清了。

    实则这闻鼓堂,原是个极度清闲的地界儿,轮值此处的官差都乐得当职,皆因入了元光年间,这堂里的登闻鼓就从未被打响过,自然也从无要紧事务。

    本朝自从有博陵张家坐镇内阁以来,为防各级官吏尸位素餐、不勤诉讼,便早已立法严明了控告层级,勒令天下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不得越级而讼。若是罔顾此律,不按县、府、道三级顺诉,而径直越诉上级者,即便所告之事是实情,京中法司在受理案件前,仍旧要判处越诉者五十杖刑。

    有了此律,百姓若对地方判决不服,上告到府、道去也未得受理改判的,大抵就不敢再告到京城了——毕竟,且不说沿途盘缠与京门诉讼昂贵,哪怕是百姓有那银子作了道桥,铺着自己含冤告到京城了,那越诉的五十板子却是免不了的。打完这五十大板,还不知可有命能见到官衙老爷,就算见到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