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十九年间谋杀小叙 > 正文 第26节
从犯罪准备本身很难看出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它与一般合法行为没有什么区别。

    ——《犯罪学》第二章 犯罪行为

    柳絮是从郭家知道郭慨死亡地点的,离医学院或者说蓝色酒吧不远。这是个相当高级的新建社区,柳絮站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才意识到一个非同寻常的巧合——这里的前身是老街的一部分,拆迁后新建成的,文秀娟就曾住在不远的地方。

    “请问十七号怎么走?”柳絮问保安。保安给她指了路,然后问她找哪一家。

    “我不找哪一家。”柳絮的回答让保安警惕起来,但随即他的眼神变得同情起来。

    “这个月一号,十七号里的那个案子。死掉的……是我哥哥,我到楼下去给他烧点纸。”

    这并不算是杜撰出来的理由和身份,柳絮的确是来给郭慨烧纸的。她蹲在楼下没风的地方,烧了一些金银元宝的锡箔,然后用脚把灰踩散,重新出现在小区门卫室外的时候,眼睛都还是通红的。

    柳絮问保安那天他在不在。他在的,但当然进不去案发现场,就在楼下看见警察和郭父冲进去,然后几辆警车载着现场鉴识人员过来,又过了几小时死者才蒙着白布被抬出来。

    “我们所有保安都被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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