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有赖于郭概自去调查,看能否在九年后查到线索。这自然是极不容易的事,但郭慨提问的重点,在于确认了第一封信写就并发出的时间,就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十二日。
另一个坐标,在第七封信里。这封信里提到了那瓶有针孔的矿泉水,正是从那天开始,柳絮完全介入到了这场投毒案中,这天是一九九七年的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三个坐标,在第九封信里。这封信中提到了柳絮在进行的调查,那场短暂的调查一共只持续了三天。在第三天的晚上,柳絮跌入尸池。这封信中说柳絮已经和好几人谈过话,那么应该是调查第二天写的。也就是十二月二日。也可能是第三天。
最初两周的时间里通了七封信,平均两天一封第八第九封信要长一些,三到四天一封。第十封信很可能是柳絮出事后当天写的,第十一封中,以肯定的口气提到了柳絮的“吸取教训”,那就应该是柳絮精神稳定了一段时间后,仍没有表现出任何要追查的意图时才能下的结论,以此来看,至少是住院三五天后。
两个谋杀者在十几封信的试探之后,终于决定见面,他们在最后一封信里说定了碰面地点,就这样结束了这场罪恶的通信。在两个谋杀者碰面后不久,文秀娟就死了。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