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好奇地围着那些火焰打转,像是在研究什么东西。一只琅邪居然直接将火吞下来了,随后痛得“嘻嘻嘻”大叫起来,扑打着翅膀在同伴间乱飞。
锦光把短笛拿出来,两端利刃伸出,在深渊之上,他自认为表现得比百里煜好,修为比百里煜高,又有魔狼相助。落入深渊之后,处处都被百里煜压一头,让师父鄙视,他觉得是时候表演真正的技术了,让两人好好看看自己的能力。
“先住手!”容奚觉察到他的打算,连忙阻止,“琅邪有剧毒,血液能融入空气,而且杀了会再生,只会越杀越多,不能用刀砍!”
“那怎么办?”百里煜和百里煜同时问道,对视一眼,又同时不屑地转开头。
不怕火又不怕刀,还有剧毒,怎么办?
“琅邪很厉害,也不是全无弱点。”容奚说。
“什么弱点?”两人问。
“它们好色。”
百里煜和锦光:“???”
“它们好奇心极重,任何东西都想吃,据说它们的巢穴离极地真火极近,如果能到它们的巢穴,就极有可能找到极地真火。”容奚道,“它们很喜欢漂亮的东西,如果有人长得好看,能入它们的眼,就能被带去巢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