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三百年前刚穿来这个世界时的情景。

    刚穿过来的那天同样是晚上,伸手不见五指,四周阴森得可怕。

    是的,容奚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很久很久以前,他只是一个现代的上班族,刚毕业没多久,朝气蓬勃,想在社会上一展拳脚,然后他忽然被查出癌症晚期,挣扎了一年终究死了。

    死后便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一本叫《狂浪》的里,成为一个连名儿都没有的炮灰。他并没有看过这本,刚穿越的时候电子助手帮忙提示过主要人物,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三百年,从没遇到助手提示过的人物。

    助手告知后便离开,留他一人在陌生的世界里自生自灭。那时候他穿越成一个小孩子,是被魔道中人抓来做药童的,谁曾想他资质不错,经受住了煎熬,不仅没死还获得了不错的修为,得到魔门长老的赏识,此后一步步修炼,终成大能。

    从他有修为开始,他便再也不怕黑暗,因为他可以用灵力分布在眼睛上,就算在黑暗里也可以看清楚周围的一切,不像现在,无边的黑暗让他心里发慌。

    “到了。”百里煜出声,让容奚原本焦灼的心忽然沉静下来。

    是了,现在自己身边还有人。

    他摸索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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