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的话怎么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验告诉他,眼前的人就算再无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样子,“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今天刚回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最近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保证你会喜欢。”
清歌跟着某人进去,耳边是他絮絮叨叨的话,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仔细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回来看看我们,大家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许拒绝。”
清歌应了一声好,侯明达很满意。他跟清歌虽然是幼儿园就认识了,却也仅限是幼儿园同桌,清歌这个家伙太妖孽,从小学就开始跳级,他还在上高中呢,这人就出国读大学了,现在他在苦兮兮地读大三,人家博士都读完了。
清歌算是侯明达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念书,但二人的关系非常好,清歌还在国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