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的一大块。
“明首座,你想吃点什么?”
明首座拿来付灵材的东西是一颗金珠,足有男人手掌那么大,这金珠有避水之效,倒也不怎么珍贵,可换宋丸子做顿好饭那是够了。
明于期二十年来也吃过宋丸子的不少东西了,却从没点过菜,坐在那儿,有点乖,也有点呆。
“宋道友不用这么麻烦,随便吃点就好。”
“啧,当厨子的最讨厌就是随便,知道么?”
整块肉放在锅里煮热,拿出来擦掉上面的油水,抹上一层粗糖。
倒了锅里的水,烧热,下猪油,把落花谷蒸的饭倒进去,也加了粗糖炒到香甜气四起。
一碗煮熟的红豆在宋丸子的手中转瞬成了豆沙,她在里面撒了点白糖,然后对金不悦说:“今天让金长老吃个过瘾的。”
过瘾的?
金不悦现在看着那么多糖那么多肉已经觉得很过瘾了。
“到晓”刀来回辗转在这块肉上,无色的刀锋划出了虹彩。
金不悦和明于期是何等的眼力,宋丸子这一手刀工虽然没用上什么体修的技巧,却也是日积月累下才有的技艺,看她用手一压,整块肉瞬间变成无数薄片,码放在了案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