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高傲是应该的。
他本就应该是高傲的。
两个人站在电梯外,等着初愿过来接。
没一会儿,就等到了初愿。
她是真的漂亮,也是真的低调,分明顶着初家大小姐的名号,偏偏行事作风低调的很,穿着的衣服也都是商场上一千左右的衣服。
初一去过她在外面买的房子,三百多平,临江,市值过千万,靠她那点薪水是远远不足够的,初家对她着实不错。初愿有一个大的可以用华丽这个词来形容的衣帽间,每个季度都会有高定成服送过来。任何一件衣服,都比这份薪水要高得多得多。
所以有的时候初一也很佩服初愿。
明明是个心狠手辣、对于初家企业有着十足野心的人,偏偏能对初其风说出“我对那些不感兴趣,我喜欢电视台这份工作”这样的话。
所以初其风最喜欢她。
因为初愿……和初一最像。
这句话是初愿和初一说的。
很可笑吧,分明当初是那样决绝的赶走她的,但到头来,最喜欢的孩子还是她。但凡初一有那么一刻的心软,都会再回头,回去做她的初家大小姐,可惜初一的心是真的狠,是真的不会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