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的韧性抵不过牙齿的尖利,毕竟我们人类咬合的力量,堪称全身力量之最。所以在那一咬一撕之下,这家伙的耳朵就被我咬下了一半。
伴随着一阵痛苦的惨叫,我嘴里尝到了一种血腥味,人血的血腥味。那是一种微微有点咸的味道,又有些酸涩,当那种湿漉漉的感觉从我的齿缝和唇间往外流淌的时候,我竟然不知为何,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也许是我们人类称霸了地球,但其远古本质中那种嗜血的感觉,依旧还被很深的隐藏着。所谓快意恩仇,听见一个我所痛恨的人在我面前发出凄厉的惨叫,我内心得到一种莫大的快感,这样的感觉刺激着我的神经,神经的快速短路阻碍了我大脑的思考,于是我好像小时候玩水似的,把嘴里的半个耳朵“噗”地一声喷了出来,溅射到我面前的墙壁上,有很多星星点点的红色,很像是落了一地的花瓣,接着我再一次长大了我的嘴巴,低着脑袋又一次朝着他咬了过去。
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再咬他的耳朵,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但那一刻我是下意识地避开了耳朵,转而咬到了他左脸的颧骨上。
此人的颧骨比较大,也有些凸出。被我咬掉耳朵后因为惨叫的关系,张大了嘴巴造成颧骨上的苹果肌更加隆起,也比较方便我下嘴。不过这一下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