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她孩子还小, 她不管怎么算, 也不姓萧,更不是原配, 和萧在争起家产来, 有些吃亏。

    萧在手上的证据, 并不是真的证据。

    与其说它是证据,不如说它是能把一个说法圆通的道具。

    平时柳湄会去公司给萧在的爸爸送送饭什么的。

    萧在爸爸办公室的门口有摄像头, 房间里面没有。

    这天柳湄去送饭, 背了个无拉链的小包,进去的时候包里除了手机、口红, 几乎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