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他们几乎同时掏出手机,关机,然后使出最大力气,向反方向扔掉。

    黑暗里,两人继续快步往前方前行。

    林衡是裤子,穿皮鞋,还好点。商行露光脚,又穿裙子,即使她刚走几步,就把裙子下摆给撕破了,但光脚走路可不是好玩的。

    没走多久,黑暗里,地面无数的小石子,把商行露的脚底磨的都是血泡。

    不一会,血泡破了,脚上更是火辣辣的疼。

    林衡忍着肩膀上的伤,蹲下来,要背商行露。

    商行露死不肯让他背,只是说:“这是在郊区,又不是在荒野,不一会就能看到有人的地方了,穿高跟鞋走更要命,光脚算什么,我能走。”

    然而两人这么一走,就是一个小时。

    他们从一个土坡爬上去,又沿着国道走了一段,周围渐渐开始有独栋的土房,他们再走,来到一处城中村。

    房屋鳞次栉比,街道杂乱无章,夜晚已经无人的菜市场门口,满是烂泥和烂菜叶子,鼻尖充斥着食物腐烂的垃圾味。

    商行露觉得,像林衡这种以前是少爷,现在是总裁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景象。

    “我去问问路。”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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