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全打了水漂!
一想到这个结果,汪宏源说话时,不免就带上了杀气。
“前有车后有辙,许你汪董翻脸不认人,就不许我们吴家岭另寻活路,早听说汪董做生意霸道,没想到就是做人,也这么霸道。”
“还有你之前提的合同,汪董不说,我都忘了……”
说着招呼办事员:
“赶紧去打个电话,给乡亲们,把那些无良商人发的告知信好好保留着……”
汪宏源脸一下成了猪肝色——
当初确定毁约时,为了避免后患,还是汪宏源花重金请来的律师。
果然舍得花钱,请来的人就是有水平,那律师只看了一遍,就笑着跟汪宏源说,根本不用担心,因为那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换句话说,订合同时,全是药商们说了算,老百姓不懂之下,被坑的方面不少。换言之,这样明显不对等的合同,自然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汪宏源马上接受了律师给出的理由,还假惺惺联合所有商人写了封道歉信,把律师提到的条例全都写了上去,又说什么不想沾大家的便宜,无奈何,才让合同不作数的……
果然和丁朝敏说的,这就是典型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